被逮捕了人还能出来吗?
来源:原创 | | 时间:2024-09-04 21:03:30
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(公安办案阶段)是案情变化最多的阶段,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之前都属于侦查阶段,家属和律师注意了,不是被逮捕了侦查阶段就结束了,被逮捕了,还有很多工作可以做,人也是可以出来的。
为什么会被逮捕?因为公安机关写出了提请批准逮捕书,连同案卷材料、证据,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,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,会根据案件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被逮捕了人还能出来吗?根据法律法规,人是有机会可以出来的。但是这其中的辛苦程度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。笔者最近几起案件在侦查阶段跌宕起伏,山穷水尽、柳暗花明不时发生。
被逮捕了人怎样能出来呢?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 【逮捕后的必要性审查】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被逮捕后,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。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,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。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。也就是说,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启动。实务中依职权启动的也有,更快的是律师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而启动。
律师如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呢?
毕竟人刚被逮捕,律师,家属,当事人都比较气馁。此时,律师就需要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,不仅要做好自己的心理调试,还要安抚好家属及当事人的情绪,这些心理安抚工作占据了刑事律师工作量的一半,有时遇上个别家属,则更加考验律师的沟通能力,所以,沟通能力,说服能力,都是律师的核心竞争力。
在实务中,律师拿到《批准逮捕理由告知书》后,可以好好分析,此告知书中有辩护的方向。在一个案件中,笔者就是拿到《批准逮捕理由告知书》后仔细研究一晚上,连夜撰写了好几篇文书,第二天提交文书,第三天家属拿到了谅解书而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。律师可以先跟办案检察官或者助理电话沟通,问什么时候来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比较合适,有的检察院需要过一阵子,有的检察院当即就可以提交申请。那么提交的《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》如何一击即中呢?这就需要律师下功夫了,不仅有对案情的把控,对事实及证据材料的把控,还有是否有新证据的提交,特别是有被害人的案件中,是否有新证据出现,比如谅解书等,这些都决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是否启动和是否有好结果。律师也可以参考同类案例,通过有理有据的方式做好说服工作。
为生命辩护锲而不舍,为自由辩护勇往直前,这是每个刑事辩护律师的坚守。笔者在办案过程中,为生命辩护的机会不多,但为自由辩护是时时都在努力,当事人早一天出来都是不一样的,所以,需要我们不断勇往直前。
肖源源律师:广东宝城(宝安)律师事务所律师,创新委委员,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法律援助库律师,深圳市律协第十一届公益委委员,广东省律协第十二届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委员,专注刑事辩护及风险防控,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、不起诉及罪轻案件,联系电话:13631612812(微信同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