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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需知

来源:原创 | | 时间:2026-08-11 14:36:41

被卷入刑事案件的当事人,有的无辜,有的不无辜,不管怎么样,都是天涯沦落人,都在看守所中相遇了,但是为何有的人30天或者37天出来了,有的人97天还没有出来,这里面的原因跟当事人、家属、律师有很大关系,当然,最关键的还是当事人自己。


首先,当事人对自己的经历最清楚,对自己的事情要有一个客观的判断。身边有一个靠谱的专业律师很重要,也可以自学《刑法》《刑诉法》等,笔者接触的当事人中,有的在吃饭的时候咨询过朋友,有的在网上咨询过,还有自己查阅AI工具的等等,被告知不涉及刑事犯罪,结果还是被抓了。所以,对自己所涉事实要有一个客观的判断。


其次,如果真的涉及刑事犯罪,也已经感知到有要被抓的危险,可以选择主动到案,如果如实供述了,还能认定自首。自首可以减档,例如从10年以上可以减到10年以下,即便不能适用缓刑,也能减很多年。如果是3年以上可以减到3年以下,条件成熟,可以适用缓刑,这是很重要的。


第一道关在第一次讯问,两名办案人员会告知你法律法规,会让你选择是否适用认罪认罚程序,并做笔录。实务中第一次讯问笔录很重要,包括自首的认定一般是看第一次讯问笔录。


第二道关是在侦查阶段案件提捕给检察院后,检察官(院)会根据案件情况并结合讯问情况决定是批捕还是不批捕。现在不批捕出来的概率至少在10%以上,各检察院的数据各不相同。所以,需要牢牢抓住这个机会。如何能不批捕出来?《刑诉法》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应当逮捕的情况,也规定了批准或者决定逮捕,应当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、情节、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。所以,想要不逮捕出来,需要根据各个罪名结合具体情况来努力。


对于一般刑事案件,如果是案件情节轻微的,是很有机会出来的。不要太害怕,也不要太掉以轻心。有的可能因为害怕,有的可能没有作出正确决定,也有的可能是遇人不淑,都轻易错失了良机。笔者认为很多办案人员是很不错的,就是做好本职工作,苦口婆心给你释法,还是有必要听一听。这其中就关系到辩护人要提前做好释法等本职工作,需要全盘为当事人考虑,不能仅作出片面轻率的考虑,毕竟在看守所里面真正待着的是当事人,这种度日如年的痛苦外面的人没办法感同身受,给出的法律建议要经得起历史检验。


特别需要提醒的是,自由都是暂时的,有的人出来了后面又进去了,有的人出来了一直是出来的,跟案件情况有关。如果逮捕了,很难短时间内出来。


接下来的羁押必要性审查,这些难度都变大了,如果没有出现新的情况,一般是没有办法启动的。如果有新的情况,条件成熟,还是有机会97天内出来的。


找律师跟找医生差不多,一般人都会生病,如何找医生?看自己得的是什么病,就挂什么科,找一线骨干医生,找有医德的医生。找律师也是一样的,是不是刑事律师,是否有成功经验,是否有职业道德,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都是靠一个一个案件积累的,这其中需要时间、耐心、恒心、智慧。


最后敬告当事人,事关自己,也只能靠自己。昨天导致今天的境遇,今天的选择导致明天的结果。如果这过程中有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陪伴是运气,如果没有也是命运的安排。大部分人总归是会出来的,出来了就不要再进去了。


肖源源律师:广东宝城(宝安)律师事务所律师,宝城刑事辩护专业委副主任,深圳市宝安区法律援助库律师,深圳市律协第十一届公益委委员,广东省律协第十二届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委员,专注刑事辩护,至今已成功办理多起不批捕、不起诉及罪轻案件,联系电话:13631612812(微信同号)。